故事开始于2009年夏天的尧县。
江婉怡喜欢这种雨后的天气,雨水洗去了夏日的闷热,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潮湿的凉爽,她手里拿着小侄子的青蛙雨伞,脚上穿着粉色的雨鞋,不小心踩进一个浅水洼里,看着地上溅起的小水花,心里有一种没法形容的快乐。
江浩轩和她一样,一到下雨天就想往外跑,跟一匹小马驹子一样,拉都拉不住。
江浩轩是她小侄子,今年刚满四岁,去年的时候,还左一个“小嘟嘟”右一个“小嘟嘟”地叫她,这才多长时间,现在已经会和她拌嘴了,她妈说小孩子就跟那抽枝的柳条一样,一天一个变化,一眨眼就长大了。
就像他们,一眨眼,也都长大了,人一长大,烦恼就多。她刚刚得知了高二的分班结果和各科的配套老师,现在的心情,已经不是踩一下水坑就可以摆脱掉的了,既然一下不行,那就踩两下。
结果烦恼太大,脚上没收住力道,水洼比看起来的又深,一脚落下去,水花全都溅到了腿上,她自己都吓了一跳,腿上溅到倒是无所谓,反正她回去也要洗澡,幸亏现在是午休的时间,又是下雨的天气,路上没人,不然溅到别人身上就是她的罪过了。
江婉怡刚松一口气,“吱”的一声,伴随着自行车的刹车声,一条长腿支在她面前,江婉怡看到长腿的主人,起了亮光的眼睛弯下来。
这条七拐八拐的偏僻小路是她偶然间发现的,算是她心情的秘密基地,她每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,都会绕上很大一圈来走这条路,这一片和她家那边一样,是独门独栋的老胡同,现在已经没几家住户了,就算是好天气,路上的人也不是很多,偶尔有几个大爷聚在一起下棋,或者大妈牵着小狗在树荫下散步。
小路两边茂密的白蜡树枝叶在空中交汇,搭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,红砖墙上长满了不知名的粉色小花,微风吹过,淡淡的清香迎面而来,外面快速变化的世界好像遗忘了这一角,她喜欢这种清净中带着一些烟火气的祥和。
在这里碰到他实属意外,这条小路到哪儿去应该都不顺路。
“季昂,你怎么从这儿过?”
“走错路。”季昂言简意赅地回她。
他的嗓音有些凉,像夏天的雨打在皮肤上,不会叫人觉得冷,倒有几分清爽之感。
江婉怡已经熟悉了他这个样子,他小的时候也这样,明明是一个五六岁不过的小屁孩儿,偏偏跟一个小大人一样,整天淡着一张脸,遇到高兴的事情,她眼睛都要笑没了,他却没什么反应,她要是哇哇大哭,他就蹙着眉头看着她掉眼泪,至多抽出几张纸,塞到她手里,让她擦擦鼻涕,连一句“别哭了”都不会说,更不用说给她一个安慰的拥抱。
大概长得漂亮的人天生就高冷一些,更何况是他这样顶顶漂亮的男孩子。
他漂亮到哪种地步,幼儿园的小朋友,无论男孩儿还是女孩儿,都想和他一起玩,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是洋娃娃,皮肤比牛奶还白,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透着清亮的光,密密的长睫毛又卷又翘,大家都在猜他的睫毛到底有多长,可能得拿尺子量一量才能知道。
最后小伙伴们把这个重大的任务交给了江婉怡,因为她是他的同桌,更重要的是,他的手只给她牵。
小朋友们玩游戏,谁都想跟他一组,遇到手牵手的游戏,无论中间隔着多少人,他都会走过来牵她。其他小朋友问江婉怡,他为什么只给你牵手,江婉怡歪头想了想,可能因为我们从刚出生的时候就是好朋友。
江婉怡比季昂小三天,两个人的妈妈产后住的同一间病房,江婉怡睁眼见到的第一个小朋友就是季昂。
小朋友们这下理解了,江婉怡和季昂都好朋友那么多年了,季昂当然会更亲近江婉怡一点儿。
作为季昂好朋友的江婉怡,让她本来就很好的人缘更好了,好人缘的江婉怡也接下了朋友们交给她的任务,她决定在他午睡的时候,来量一量他的睫毛有多长。
但最终没能干成,她量到一半,他突然睁开了眼睛,当时江婉怡那颗紧张的小心脏,就跟刚才落到水坑里的脚一样,“扑通”一下,那个时候还在幼儿园的她还不知道,那种感觉叫做失重。
她只是慌忙地捂住了他的眼,然后施展了催眠术,小声念叨着,让季昂忘记刚才的事情,继续回到睡梦中,他竟然真的又睡着了,而且醒来后也不记得午休发生的事情。
五岁的江婉怡曾一度以为自己是天选之人,拥有别的小朋友没有的特异功能,会催眠,会让人失忆,不过后来无数次的事实证明,她这个天选之人的特异功能,也就灵了那么一次。
一转眼,漂亮的小男孩儿长成了高高瘦瘦的少年,皮肤还是那样白,睫毛还是那样长而翘,但是肉嘟嘟的小脸蛋变得有棱有角,眉眼清俊,鼻梁高挺,江婉怡每次见他都会感叹,他出生前,一定给造物主偷偷吃了糖,不然造物主怎么那么偏爱他,他好看到让她一个女生都羡慕。
一阵风吹过,树叶上挂着的雨淅淅沥沥地往下掉,江婉怡撑开手中的伞往前走了一步,想将伞举到他头上,给他遮一下,只是青蛙雨伞太小了,要想撑住两个人,距离比她想的要近,她都能看到他瞳仁儿里的倒影,是她的。
她举着伞的手没动,脚又往后挪了一小步,半个肩膀露在了伞外,也拉开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。
“你是要回家吗?”她问他。
“嗯。”
季昂的手从车把上移开,轻轻推了一下伞柄,伞又重新遮住她的肩膀,他从斜挎的背包里拿出一件格子衬衫递给她。
“穿上,上车。”
“啊?哦哦,” 江婉怡明白过来,他要载她,但她穿着裙子不方便,她连连摆手,“不用带我,我走回去就好了,也快到了。”
“雨马上又要下起来了。”季昂拿过她的雨伞,倾斜着遮到她的头上,又加了一句,“洗过的,我今天没穿过。”
他这样一说,江婉怡反倒不好推了,她接过衬衫,和他解释,“你穿过的也没事儿啊,就是—”
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,这样说好像不太对,她的脸起了几分热,也不再废话,将衬衫展开,穿到了身上,衬衫很大,直接遮到了她的膝盖处,比她的裙子都要长上几分,她没有系扣子,只是拿手拢了一下,就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。
“好了,走吧。”她又从他手里接过伞,眼睛看着他的下颌,语气莫名地有些悲壮,除了她爸和她哥,她还是第一次坐男生自行车的后座。
怎么说呢,有些受伤,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,她以为凌宇已经够高了,他比凌宇还要高。
他的腿支在地上,能屈起半个弓字,她呢,一坐上自行车后座,脚在半空中都能荡秋千,明明小时候她比他还要高三厘米来着,怎么现在差别这么大,每次见面,她都觉得他往上蹿了好大一截。
季昂看一眼后面,脚重新蹬上车,“抓着我书包,不然容易摔倒。”
江婉怡忙抓上他书包的一角, “季昂,是因为你爱喝牛奶吗,所以才会长这么高?”
“可能。”
江婉怡有些惆怅,她从小就不爱喝牛奶,“我只有一五八,不知道我现在每天坚持喝牛奶,到年底的时候能不能蹿到一米六,不行我今年的生日愿望就许这个了。”
两厘米而已,她觉得她生日愿望实现的可能性相当大。
安静的小路上,潮湿的空气里,两个人的对话由江婉怡单方面主导,一直在持续着。
“你去干什么了?”
“电子城。”
“噢,我去书店了,我们学校高二高三下周一要提前开学,我去书店看看学习资料。”她又想起了什么,“对了,你什么时候走,这周六谭雪他们说要聚一下,你要参加吗?”
他现在在市一中,她在县一中,他们不是一个学校的。
他们县原先有一个造纸厂,江婉怡家的那条胡同里住的大部分都是造纸厂的员工,她爸妈也在造纸厂工作,她爸是技术,她妈会计,后来造纸厂倒闭,大家各自奔了不同的出路。
季昂的爸爸季节和江婉怡的爸爸江蔚成一样,原先也是厂里的技术,不过季节在季昂刚出生时,就从厂里辞了职,先是去国外待了两年,后来又回到市里成立了公司,季节脑子活,胆子又大,抓住了互联网发展的浪潮,在几年的时间内,就将公司发展到在市里都排得上名的规模。
季昂六岁之前,也住在这条胡同里,江家住在胡同头,季家住在胡同尾,后来季家举家搬到了市里,两家能碰上面的时间也就不多了,也只有过年,可以聚在一起,吃上几顿饭,季节和江蔚成在厂子里的时候,关系就好,季节每年过年回来,和他吃饭的人排得再多,和江家的饭是排在第一位的。
今年年初,季爷爷从市里又搬了回来,他这几年大病小病生了好几场,住院的日子居多,现在身体缓过来了,还是想住回老家来,市里的房子再大,还是老家住得最舒服。
季昂暑假回来陪季爷爷,现在快要开学了,他应该也要走了。
红灯亮,季昂慢慢刹住车,稳稳地停在白线处,“我周六要回市里。”
那就是没时间参加了,下次再见到他,应该就是寒假了,那个时候她能到一米六吧,江婉怡的脚在空中晃了晃,刚才心里的那点儿郁闷突然没了,有了一些期盼,那些旁支末节的烦恼就不算什么了。
自行车刚停到江婉怡家门口,豆大的雨点儿就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,她要是走回来,估计都给浇半路上了。
“谢谢你啊,季昂。”江婉怡从自行车后座下来,认真和他道谢。
季昂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,估计是季爷爷打来的。
“你快回去吧,不然季爷爷该着急了,衬衫我洗完明天还你。”
像是怕他拒绝,她说完就往院子里跑,刚跑两步又突然停下,折返回来,将手里的青蛙雨伞塞给他,“你打伞回去,雨要下大了。你明天下午在家吗?”
季昂默了一刹,回,“在。”
“好。”江婉怡嘴角处的梨涡若隐若现,“那明天下午我去还你衬衫。”
隔壁门起了响动,一个满头金黄的少年提着垃圾袋,晃晃悠悠走出来,看到江婉怡,冲她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,“小荔枝,你这是从哪儿找来这么个破衬衫,再配上你这个粉雨鞋,可真是丑死了。”
“再丑也没你那一头黄毛丑。”江婉怡冲他做了个鬼脸。
凌宇嗤笑一声,对上季昂看过来的视线,眼底的笑慢慢散去。
两个少年的目光在空中交汇。
一个凌厉有锋。
一个清邃沉寂。
叫人看不清他心里的想法。
作者有话要说:今天下大雨,所有我又开新文啦!
季昂是男主,季昂是男主,季昂是男主,重要的事情说三遍。
另外再宣传一下我的下一篇文《饵》,有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。
文案如下:
苏莹甩过来一条线, 徐清泽明知道这是她给的饵,还是接了。
结果,放饵的人放到一半,跑了。
以前的以前
徐清泽问苏莹,“你爱我?”
苏莹看着他的眼睛回,“爱。”
徐清泽心里轻嗤一声,俯身咬上了她的唇。
后来的后来
苏莹问徐清泽,“你爱我?”
徐清泽吻着她的眼睛回,“爱。”
苏莹心里轻嗤一声,一脚把他踹下了床。
越来越清醒女主X越来越不清醒男主